各縣(市、區)、麗水經濟開發區安監局:
現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編制導則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13〕39號)轉發給你們。請各地根據《浙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編制導則的通知》(浙安監管?;?013〕62號)文件要求,做好《導則》的宣貫、新老銜接等工作。
2013年5月15日 浙安監管?;痆2013]62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