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麗水經濟開發區安監局:
現將《浙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浙江省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浙安監管?;?013〕73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并將執行中遇到問題及時報告市局。
請各地抓緊對轄區內應納入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的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排摸,并于2013年7月31日前將名單上報市局行政審批處。傳真:2168836,郵箱:sp2090214@163.com。
2013年6月5日
浙安監管?;?013〕73號 浙江省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細則(試行)》.pdf
應納入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的企業名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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