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9日,建設單位云和縣林氏木業有限公司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根據麗水市安建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編制的《 云和縣林氏木業有限公司木材干燥加工建設項目(8000m3木材干燥加工)竣工環境保護先行驗收監測報告表》,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審批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與會代表進行了現場檢查,經認真討論,形成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云和縣林氏木業有限公司木材干燥加工建設項目選址位于云和縣白龍山街道沙溪區塊木材加工配送中心金宏街79號,總用地面積約為6190m2,主要建設倉庫、烘房、鍋爐房設備和輔助工程,總建筑面積約為7404.27m2。北側為橫四路,東側為云和縣祥和板材有限公司,南側配送中心道路,西側為預留規劃工業用地。項目設置2t鍋爐、烘房、叉車等加工生產設備,實際生產規模為8000m3木材干燥加工。項目員工4人,工作采取24小時制,每班12小時,年工作日300天,廠區內不設食宿。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企業于2017年1月委托浙江竟成環境咨詢有限公司編制了《《云和縣林氏木業有限公司云和縣林氏木業有限公司木材干燥加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7年2月23日取得了麗水市云和縣環境保護局的審查意見,云環審[2017]7號。
該項目于2017年3月開工建設,2018年5月竣工并投入調試生產。
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0萬元,占總投資的2.5%。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8000m3木材干燥加工,為先行環保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建設地點、性質、設備、生產工藝與環評一致,4t鍋爐變成2t鍋爐,軟化水環評中為外排,現實際循環使用不外排。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廢水主要為鍋爐軟化水、鍋爐水膜除塵水和員工生活污水。
1、鍋爐軟化水
鍋爐軟化水經過軟化水設備后循環使用,不外排。
2、水膜除塵水
水膜除塵水經沉淀池處理后循環使用,不外排。
3、員工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納入污水管網,最終進入云和縣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排放。
(二)廢氣
本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是鍋爐廢氣。
1、鍋爐廢氣
鍋爐廢氣經過管式除塵器+布袋除塵器+水膜除塵器處理25m高空排放。
(三)噪聲
主要為設備運轉噪聲,項目已采取以下措施:選用低噪設備,對噪聲設備進行設置隔振墊、減震器等;生產時保持門窗關閉;加強設備的日常檢查維修,使設備運轉處于正常工況。
(四)固廢
1、生活垃圾:本項目職工人員定額4人,年工作日300天,生活垃圾年產量約為0.45t/a。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后衛生填埋處理。
2、鍋爐灰渣:本項目使用生物質燃料產生灰渣23t/a,作為灰肥用于農田。
3、粉塵、渣:布袋除塵器和沉淀池收集的粉塵、渣產生量為1t/a,委托環衛部門定期運至垃圾填埋場填埋。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監測結果
麗水市安建檢測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4至15日對該項目進行了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并編制了驗收監測報告表。監測期間,該項目生產工況正常,各產品的生產負荷約76%。
1、廢水:監測結果表明,項目排放的生活廢水pH值、懸浮物、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類,各測值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限值要求;氨氮、總磷符合浙江省《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排放限值要求。
2、廢氣:監測期間,廠界無組織監控點顆粒物濃度最高值為0.635mg/m3,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有組織排放中鍋爐廢氣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符合《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燃煤鍋爐限值要求。
3、廠界噪聲:廠界噪聲排放按《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評價,廠界四周晝夜噪聲均達到3類標準限值要求。
4、固廢調查結果
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生活垃圾、鍋爐灰渣、粉塵(渣)。
1、生活垃圾:本項目職工人員定額4人,年工作日300天,生活垃圾年產量約為0.45t/a。生活垃圾可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后衛生填埋處理。
2、鍋爐灰渣:本項目使用生物質燃料產生灰渣23t/a,作為灰肥用于農田。
3、粉塵、渣:布袋除塵器和沉淀池收集的粉塵、渣產生量為1t/a,委托環衛部門定期運至垃圾填埋場填埋。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環評及批復未提出對項目周邊環境質量監測的要求。項目生產期間各項污染防治設施穩定運行,根據驗收監測結果項目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應標準,符合環評及批復的要求,對項目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六、驗收結論
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 云和縣林氏木業有限公司木材干燥加工建設項目(8000m3木材干燥加工)環保手續基本齊全。根據《 云和縣林氏木業有限公司木材干燥加工建設項目(8000m3木材干燥加工)竣工環境保護先行驗收監測報告表》等資料及環境保護設施現場檢查情況,企業基本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落實了各項環境保護設施與措施。
公示時間:2019年10月25日--2019年11月25日
聯系人:林偉
聯系電話:13575363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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